一支玫瑰与米尔顿
[阿根廷]博尔赫斯作
英译者信息不详
英译中:牛娃娃
玫瑰在代代延续之中
失落在时光的深处
我要从忘却的记忆中将一支留驻,
你往昔的一切依然奇迹般鲜活于词域
在这一行行诗中泛闪永恒的光芒,
圣金之光,原初之血,象牙之尊抑或阴影之晦
如那支执于他掌心,而视线却无法触摸的玫瑰。
©H.L.Glennie
A Rose and Milton
by Jorge Borges
From the generations of roses
That are lost in the depths of time
I want one saved from oblivion,
One spotless rose, of all things
That ever were. Fate permits me
The gift of choosing for once
That silent flower, the last rose
That Milton held before him,
Unseen. O vermilion, or yellow
Or white rose of a ruined garden,
Your past still magically remains
Forever shines in these verses,
Gold, blood, ivory or shadow
As if in his hands, invisible rose.
博尔赫斯(1899年8月24日至 1986年6月14日)是阿根廷作家、诗人和翻译家,在西语文学界极富盛名,他的小说风格属于魔幻现实主义。博尔赫斯出身于书香门第,既博览群书又周游天下,精通几国语言,是知性文学家。博尔赫斯55岁时失明。他政治上偏右,与聂鲁达持相反立场,他曾经在一次采访中说聂鲁达是一位“很好的诗人”但却是一个“卑鄙的人”,因为聂鲁达支持苏共。
译者注:博尔赫斯的诗充满睿智的光彩,感性中不乏深邃,有一种穿越时空感。在这首诗中,玫瑰并非通常的象征意义,整首诗的情调充满一种怜爱和感慨,读来有点隐隐作痛。博尔赫斯也写过其他玫瑰诗,比如在《布莱克》中的玫瑰,其象征语意就与这首中的玫瑰不同(容后发布)。博尔赫斯在这首诗里两次提到“见不到”,这是指米尔顿(英国诗人,1608年12月9日至1674年11月8日),那是同病相怜,两人都是诗人且都失明。博尔赫斯对失明的悲叹从他下述诗句中可见一斑:
谁都不应将自怜或非难
读入这神圣威严的声明
那是神威;赐予我的悖论是如此辉煌耀金
一击令我既得到启蒙之书又沉入夜之黑暗。
©H.L.Glennie
读入这神圣威严的声明
那是神威;赐予我的悖论是如此辉煌耀金
一击令我既得到启蒙之书又沉入夜之黑暗。
©H.L.Glennie
No one should read self-pity or reproach
Into this statement of the majesty
Of God; who with such splendid irony,
Granted me books and night at one touch.
通过玫瑰,博尔赫斯来了一次前世今生的穿越,将自己的命运看作是米尔顿的延伸,那既是对命运的悲叹,也是一种惺惺相惜,因为他俩都手握“看不见”的玫瑰,那是玫瑰的接力,从米尔顿之手传向博尔赫斯,只为诗意的延续和永恒。
这首诗有好多英文版,我从三版中挑了一版来译,感觉英文版都不甚理想,原因是对照西语原文看好像是英式十四行诗格律:五音步抑扬格,尾韵呈ABBA CDDC EFFE GG。此诗诗体的韵格极其美妙,每一分行不仅有尾韵,而且行与行之间不少是头韵、中韵和尾韵都对仗工整的句式,读出声来那节奏和韵律有种和声的效果,美轮美奂!令人宛如陶醉在梦中,美得可以止痛~~。读过不少词语对仗工整的诗,但从词音角度来对仗却真地令我叹为观止,真后悔没学西语!没法直接从西语翻译,很遗憾。三个英文版似乎都没有译出原文的韵致和那梦幻般催眠的氛围,可能西语中元音占优势,英语转译或许有点困难,我的中译虽然译自英语,但试图遵循西语的尾韵格式,中文用头韵很困难,中韵就更没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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